太原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部分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额提取出来的行为。
销户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出来的行为。
2、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9、大修自住住房;10.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3)租赁商品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离休、退休的;
(6)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项至第(4)项属部分提取;第(5)项至第(6)项属销户提取;第(1)项至第(4)项职工配偶均可提取;
3、什么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答:购买:是指职工购买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
建造:根据1983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规定,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
翻建: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镇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规定,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大修: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镇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规定,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
4、发生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时,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提取方式。职工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什么方式支付?
答: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采用直接转账方式,将提取资金转入以提取申请人名义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普通卡(折)内。
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